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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珠海公司经常遇到的问题
在珠海注册公司的过程中或者后期经营中,经营会遇到以下几点常见问题,为此我司特编辑此篇文章以供了解,内容如下:
一、什么时候报送财务会计报表?报送什么种类的表?
《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问题的公告》“纳税入应按年度分别报送不同种类的财务会计报表。具体报送期限和种类是:
(1)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,报送上年度的《资产负债表》和《利润表》;
(2)金融企业(包括商业银行、保险公司、证券公司)和区县级(含)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在报送上述报表的同时,还应同时报送年度的《现金流量表》和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》;
(3)企业所得税不在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的,按照上述规定的期限和种类报送。”
二、因为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是否要加收收滞纳金?
第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)第五十二条规定:“因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,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,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 以追征税款、滞纳金;有特殊情况的,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。”
第二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:“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,是指非主观故意的计算 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”第八十二条规定:“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特殊情况, 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,未缴或者少缴、未扣或少扣、未收或者少收税款,累计数额在1.0万元以上的。”
三、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处罚办法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:“纳税人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,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 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 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根据《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纳税申报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 定》的规定:“第十二条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扣缴义 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同时予以处罚,处罚金额是:逾期一日处罚〗00 元,以后按日处罚50元,最高限额为2000元,并按月在纳税人申报场所对逾 期申报的纳税人予以公开登榜公布。对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,仍逾 期不改正的,逾期1日处罚2000元,以后按日加罚500元,最高限额10000 元。第十三条凡未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纳税人,可暂停其领购发票,经税务机关限期改正后改正的,自改正之日起恢复发票。”
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,机动车销售单位应向消费-者 重新开具。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析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...,’
四、定期定额户定额核定的依据是?
(1)按照耗用的原材料、燃料、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;
(2)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;
(3)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;
(4)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;
(5)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;
(6)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、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、经营情况核定;
(7)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。”
五、纳税人办理哪些事项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?
(1)开立银行账户;
(2)申请减税、免税、退税;
(3)申请办理延期申报、延期缴纳税款;
(4)领购发票;
(5)申请开具外出经营翻管理证明;
(6)办理停业、歇业;
(7)其他有关税务事项
六、领取营业执照后必须要进行税务登记吗?
企业,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、经营的场所,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、经营的事业单位(以下统称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)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 十日内,持有关证件,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。